嵩明人 5·8善行,“益”起为爱助力 全球热头条
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
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
全面推进乡村振兴
(资料图)
充分汇聚公益力量
嵩明县职教新城
县红十字会、县乡村振兴局
共同发起“博爱嵩明·绿美家园”项目
动员社会力量
齐心协力助推乡村振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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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主题
以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,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主题,着力开展“博爱嵩明·绿美家园”募捐活动,在社会各界中倡导“捐出一天的工资或一笔利润,献出一份爱心”的公益意识。
1.配捐金额:5月7日200万元,5月8日150万元,9日150万元,配完为止:
2.配捐时段:5月7日一9日,每天早上10点开始,可以获得配捐(配完为止),配捐结果实时显示在项目页面。
3.配捐规则:2023年5月7日至9日,每天早上10点公益项目收到的每笔不低于1元的用户捐赠都有机会获得腾讯基金会提供的随机金额配捐,腾讯基金会每日配捐金配完即止。活动期间,每人每天可获配捐总额最高为999元。
现场捐赠:捐赠者可到嵩明县红十字会现场捐赠。地址:嵩明县城北街县委大院六号楼四楼红十字会办公室。
联系电话:0871—67923058
汇款、转帐:通过银行帐户捐赠(打款需注明“博爱嵩明·绿美家园捐款”字样。
收款单位:嵩明县红十字会募捐专用账户
开户行:中国农业银行嵩明黄龙支行
账号:242112010400076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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捐赠政策
根据《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〔2008〕160号)《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5〕141号)等规定:
企业通过红十字会进行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%以内的部分,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;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%的部分,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
个人通过红十字会进行捐赠,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。
“心之春”心理健康
流动教室公益募捐活动
5.8人道主义公益日来临之际,共青团嵩明县委也面向全县开展“心之春”心理健康流动教室公益募捐活动。
募捐时段:2023年5月6日至5月9日(其中,5月7至5月9日10:00起,为集中募捐时间)。
捐赠途径:
“5.8”善行
聚小善,成大爱
我们一直在路上
来源:县红十字会、团县委
编辑:苏应娜 卜圆圆
责编:李凌书|审核:雷霞|监制:朱忠元
发布:嵩明县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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