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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全球新视野】家用美容仪功效评价标准亟待完善

来源: 2022-12-14 16:11:53

“纹变少,不会老”“更经济,效果好”……继轻医美和功效护肤品后,主打“抗衰”的家用美容仪正成为越来越多爱美人士梳妆台上的必备“神器”。

但是,近年来家用美容仪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,也面临着产品安全性能不合格、功效虚假宣传等诸多问题。


【资料图】

Dr.Arrivo等品牌被处罚

近日,记者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发现,多家企业因销售家用美容仪存在质量问题、虚假宣传行为被处罚。

如,瓦丽葆(上海)美容仪器有限责任公司因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、财产安全标准的Dr.Arrivo品牌系列中的24K魅影美容仪,被没收、罚款共计150万余元。

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当事人经销的Dr.Arrivo 24K魅影美容仪香槟金产品和Dr.Arrivo 24K魅影美容仪奢华耀红产品,经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检验,标志和说明、结构、耐热和耐燃3个检验项目不符合GB4706.1—2005《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:通用要求》标准,被判定为不合格。当事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、财产安全的家标准的美容仪器的行为,涉嫌违反《产品质量法》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。为此,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没收其违法所得11.080114万元,对其罚款139.422815万元,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。

除了产品质量不合格,虚假宣传也是家用美容仪的另一大问题。信用中国前不久公布了2则处罚结果,涉及ReFa品牌射频美颜仪,Miss Arrivo品牌系列中的缪斯美容仪、幻影美容仪。

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,当事人爱姆缇姬(上海)商贸有限公司为提高“ReFa智美迹育肌射频美颜仪”销量,未经核实的情况下,在销售网页上的专家推荐中作出“日比野佐和子中国抗衰老促进会理事会理事”的广告宣传。经查询,中国抗衰老促进会对外公布的理事会理事名单中,无日本医生日比野佐和子此人。该行为涉嫌违反《广告法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、第三款的规定,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罚款45万元。

依据处罚决定书,当事人上海奋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通过网络商城上的Miss Arrivo旗舰店发布互联网广告,利用虚假的真人案例内容宣传Miss Arrivo品牌系列中缪斯升级款美容仪、幻影美容仪的使用功效,构成《广告法》第二十八条“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、误导消费者的,构成虚假广告”中的“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”情形,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处罚20万元。

记者查询企查查APP得知,瓦丽葆(上海)美容仪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8年,是一家从事美容仪器、家用电器、化妆品等业务的公司,是Dr. Arrivo品牌美容仪在国内市场的经销商。

记者还了解到,此次被处罚的Dr. Arrivo 24K魅影美容仪、Miss Arrivo缪斯美容仪、Miss Arrivo幻影美容仪,都是日本株式会社ARTISTIC&CO.旗下的系列品牌产品。

深圳市思其晟公司CEO、品牌管理专家伍岱麒在接受《中国消费者报》记者采访时表示,目前,家用美容仪的主要销售渠道为线上或者美容连锁店、微商等,企业为了吸引消费者,往往出现夸大宣传或者虚假宣传现象。

北京理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久成认为,之所以家用美容仪虚假宣传问题较为严重,主观上来讲,是因为有的商家缺乏诚信,社会责任感薄弱,逾越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国家安全标准“红线”。客观上,家用美容仪入行门槛低、成本低、行业利润高,不法商家为追求暴利,走在法律“红线”边缘,而且在违规受到处罚后,仍可坐收巨额利润。

安全使用教育缺乏

随着人们对肌肤管理的需求日益多元化、精细化,家用美容仪行业呈爆发式增长。企查查APP显示,目前与美容仪相关的企业多达16472家,近3年就新增3689家。前瞻产业研究院相关数据显示,2021年中国家用美容仪的市场规模大约为100亿元,在“颜值经济”的推动下,预估2025年将达到251亿元至374亿元。

记者在社交媒体上以关键词“美容仪”进行搜索,看到小红书上有近30万篇相关笔记,抖音上的相关视频播放量达40亿次,微博话题的阅读量达2亿多次。

记者在电商平台查询发现,各类家用美容仪产品价位从几百元到数千元不等,高端产品主要以外资品牌为主,售价基本都在4000元以上,有的甚至高达数万元。比如,网络平台上的Dr.Arrivo旗舰店显示,Dr.Arrivo品牌系列中的宙斯二代美容仪领券折扣后,售价为10388元,月销超200件。而网络平台上的Miss Arrivo旗舰店在售的Miss Arrivo幻影美容仪,在“双12”活动中的到手价为6888元。网络平台上的ReFa品牌官方旗舰店在售的ReFa牌射频美颜仪原价是4580元,“双12”活动中的到手价为2990元。

“美容仪到底是不是智商税”“家用型美容仪真的有效吗”,一直以来,不少消费者对此都心存疑问。

“好多博主都说家用美容仪使用方便、效果也好,但射频、微电流、导入导出、冷热敷、光疗面罩等这些五花八门的产品类型和功效,看得人一头雾水。在社交平台上也可以看到很多消费者吐槽美容仪,说用了会‘毁容’、脸被烫伤等,让人一直不敢下手买。”90后消费者小岚对《中国消费者报》记者说,“一说到购买家用美容仪,怎么总像被收了智商税?”

据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皮肤科医师徐薇介绍,目前市场上流通的家用美容仪主要有三类:射频类、电流类、光照类,其中以祛皱、抗衰老为卖点的射频类仪器最受欢迎。与医用美容仪相比,家用美容仪有很大不同,比如功效功率方面,以常见的专业射频设备热玛吉品牌产品为例,热玛吉瞬间输出功率可达400W,治疗后效果可维持1—3年。而家用射频仪一般只有10W左右,需要长期使用才能受益,且治疗效果因人而异。

另外,使用医用射频仪需要具有医师资质,操作方法也较为严格,而家用美容仪没有门槛,人人可用。“这便衍生出另一个问题,消费者能否合理、安全地使用美容仪器?从目前情况来看,这一部分教育显然是缺乏的,这也是美容仪低温烫伤等问题长期存在的重要原因。简而言之,家用美容仪有辅助与补充作用,但不是必要的美容仪。”徐薇对记者表示。

功效评价标准缺失

长期以来,整个家用美容仪品类都处在医疗器械和家用电器之间的灰色地带,不归属医疗器械管理范畴,治疗效果也不要求临床验证,更无相关标准可依。

“家用美容仪屡屡被处罚跟其在功效宣传上夸大其辞、喜欢打‘擦边球’密切相关。这是一个新兴行业,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美容仪品类的国家标准出台,商家随意宣称产品功效甚至炒作概念的现象比较常见,往往导致消费者被误导。”艾媒咨询首席分析师张毅对记者表示。

伍岱麒告诉记者,目前市面上绝大多数的家用美容仪都采用了小家电的标准,但按小家电的标准进行管理,是无法对其功效宣传做出规定的,这不仅让相关企业容易逃避监管,也让消费者难以辨别真假、维权困难。“这方面确实属于规则、规范的空白,不管仪器是通过哪种原理对面部肌肤进行调理,比如通过摩擦、加热原理等,都应通过一定的验证方法,如临床试验来确定、证明其功效。如果企业能够提供这样的功效依据,消费者的权益则会更有保障。”伍岱麒表示。

据记者了解,目前,由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皮肤专委会组织的《家用美容仪功效评价团体标准》正在加紧筹备中。2022年3月30日,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调整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》部分内容的公告(2022年第30号),其中明确表示,射频治疗仪、射频皮肤治疗仪可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。公告还指出,自2024年4月1日起,射频治疗仪、射频皮肤治疗仪类产品未依法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,不得生产、进口和销售。

“统一的功效评价标准亟须出台,否则家用美容仪市场就无法进行规范。仅仅靠厂家的自觉是不现实的,消费者也需要有一个理性、指标性的判断。”资深产业经济观察人士梁振鹏对《中国消费者报》记者直言。

张毅表示,若想推动行业健康发展,一是要有明确的规则,比如出台功效评价标准等;二是与医用产品相比,家用美容仪在操作、性能方面还要进一步优化提升,这样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;三是消费教育不能缺失,要让消费者对产品使用方法、注意事项等有清晰的认知和了解。

王久成则建议,相关政府部门应制定家用美容仪的行业标准,完善相关法律规范,对多次违法经营者,要提高处罚力度,维持市场的良好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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